利用職務便利薅公司羊毛,獲刑沒商量!
駐馬店網(wǎng)訊(通訊員 朱可萱)古語有云,在其位謀其職。當自己身處高位,不想著為公司謀福利,反而一心鉆營,只想從公司身上薅羊毛,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西平縣人民法院審理一起利用職務便利侵占公司財物的案例,以職務侵占罪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甲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后股權幾經(jīng)變更,到2019年3月,翟某明知該公司存在股權糾紛,依然選擇從田某手中接手該公司,并指定他人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作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期間,翟某私自將公司商鋪所有權變更,將房屋租賃收入歸為己有。后又介紹胡某進入該公司工作,與其共謀,虛構、夸大該公司房屋安全鑒定、地下車庫改造支出費用,侵占公司財產(chǎn)共計5034480元。2021年9月被西平縣公安局抓獲,后翟某被依法提起公訴。
西平縣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翟某作為甲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公司財物非法占為已有,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占罪。綜合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jié)、對于社會危害程度以及歸案后的表現(xiàn),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后,翟某提出上訴,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說法:
職場之中,一旦跟利益有了牽扯,人性就逐漸走向扭曲,而為了所謂的更高利益,所謂的“財務自由”,很多人把控不住自己,以身涉險,最終走向萬劫不復之地。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是自己應得的財產(chǎn)千萬不要隨便伸手,伸手必被抓。要切記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將底線常刻心中,杜絕自己走上違法犯罪道路!
責任編輯:代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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