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頒發(fā)首本居住權登記證明
摘要:11月21日,我市頒發(fā)第一本居住權不動產登記證明,標志著“居住權”這種新型的用益物權在我市正式落地。
駐馬店網訊(記者 馬國省 通訊員 謝文華)11月21日,市民張女士從駐馬店市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劉中海主任手中領取了居住權的不動產登記證明,這是我市頒發(fā)的第一本居住權不動產登記證明,標志著“居住權”這種新型的用益物權在我市正式落地。
據悉,今年4月份,市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根據《民法典》和有關規(guī)定制定了河南第一家居住權登記業(yè)務規(guī)范——《居住權登記操作規(guī)程(試行)》,按照《規(guī)程》,申請人可依居住權合同、生效的法律文書和遺囑申請辦理居住權登記。
居住權是《民法典》新增的一種法定用益物權,是指居住權人對他人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權利,以滿足生活居住需要。居住權的設定將房屋的居住權和所有權分開,滿足“房子不歸我,但我卻能住”的訴求,對保障特定弱勢群體“居者有其屋”具有重要意義,兼具穩(wěn)定性和靈活性,有利于最大限度地發(fā)揮房屋效用。
市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在市民中心一樓設置了不動產登記居住權登記專辦窗口,申請人可攜帶身份證、不動產權屬證書、居住權合同等相關材料前去辦理,且居住權登記不涉及稅費、不收取登記費,辦理時限為立等可取,市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切實將便民惠民舉措落到實處。
為做好此次頒發(fā)居住權登記證明工作,市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完善了不動產居住權的業(yè)務流程、居住權合同樣本、收件要素、受理發(fā)證等,為規(guī)模化開展該項業(yè)務登記奠定了堅實基礎。
責任編輯:馬國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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