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駕駛證在我市正式推廣應用
駐報傳媒全媒體記者 陳紅
自公安部推廣應用電子駕駛證以來,受到廣大司機朋友的廣泛好評。為加快我省推廣應用進度,方便群眾申領使用電子駕駛證,我省在鄭州試點成熟的基礎上,加大電子駕駛證推廣力度,近日12個省轄市啟用電子駕駛證。11月16日,電子駕駛證在我市正式推廣應用,有車一族再也不怕出門忘帶駕照了。
電子駕駛證申領渠道:駕駛人駕駛證在有效期內的,可以通過“交管12123”APP申領電子駕駛證。申領流程也比較簡單,找到我的駕駛證或業(yè)務中心,點擊駕駛證電子版,按照提示拍攝并上傳自己的證照,然后等候審核。如果三次審核沒有通過或其他特殊原因無法申領自己的駕駛證的,駕駛人可以到車管所,由工作人員核實后通過綜合應用平臺受理電子駕駛證申領業(yè)務。
但是,駕駛證存在扣留、暫扣、逾期未體檢、逾期未審驗、公告停止使用等依法不能正常使用的,不得申領。已申領電子駕駛證的,因準駕車型、駕駛證有效期、發(fā)證機關等發(fā)生變化辦理換證業(yè)務后,駕駛人需重新申領電子駕駛證。
申領電子駕駛證后,出門是否還需要帶紙質駕駛證呢?電子駕駛證與紙質駕駛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遇到路面查驗時,我們可以出示自己的電子駕駛證。但是電子駕駛證,不能完全替代紙質駕駛證,比如我們在辦理注銷、撤銷、暫扣、轉機等相關交管業(yè)務時,仍需要攜帶紙質駕駛證前去辦理。
責任編輯:陳春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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