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訓機構合同范本出爐
防范違規(guī)收費、退費難等 要求簽約前必須“亮證”
摘要:明確僅持線上培訓許可的培訓機構不得開展線下培訓,僅持線下培訓許可的培訓機構不得開展線上培訓,學科類培訓機構未經許可不得開展非學科類培訓。培訓機構培訓時間不得和接受培訓方當地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沖突,培訓結束時間線下不得晚于20:30,線上不得晚于21:00,且不得留作業(yè)。
教育部和市場監(jiān)管總局日前聯(lián)合印發(fā)《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訂版),為解決機構資質、違規(guī)收費、退費難、卷款“跑路”、培訓人員良莠不齊等突出問題,完善合同細節(jié),增加特別提示條款,明確適用范圍,要求培訓機構做到“亮證簽約”。
《合同》由封面、使用說明、特別提示和合同正文四部分組成。其中,特別提示條款圍繞校外培訓機構的資質、收費、授課時間、培訓內容、培訓材料、培訓方法、教師資質、招生宣傳等方面,呼應“雙減”意見的相關規(guī)定。明確僅持線上培訓許可的培訓機構不得開展線下培訓,僅持線下培訓許可的培訓機構不得開展線上培訓,學科類培訓機構未經許可不得開展非學科類培訓。培訓機構培訓時間不得和接受培訓方當地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沖突,培訓結束時間線下不得晚于20:30,線上不得晚于21:00,且不得留作業(yè)。線上培訓機構每課時不超過30分鐘,課程間隔不少于10分鐘。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超標超前開展培訓,嚴禁占用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培訓。 (據新華社)
責任編輯: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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