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縣人民法院和解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糾紛案
摘要:同時,執(zhí)行干警將趙某傳喚至法院,了解案件情況。第二次調解,執(zhí)行干警先是對趙某釋法明理,讓其明白拒不履行判決義務的后果,并引導他體諒對方的不易。申請人體諒趙某的不易,主動放棄部分賠償款,而趙某也在調解當日積極聯(lián)系親友籌借6萬元一次性支付給申請人,剩余款項雙方達成和解協(xié)議。
駐馬店網訊(記者 周濤 通訊員 石華峰 張椏棲)在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和黨史學習教育中,遂平法院執(zhí)行局積極落實“我為群眾辦實事”工作,把教育整頓和黨史教育成果轉化為工作動力。近日,遂平縣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成功和解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糾紛案,申請人的權益得到了及時保護,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
2020年10月,趙某駕駛的小型面包車與魏某駕駛的電動三輪車相撞發(fā)生交通事故,魏某經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魏某家人訴至法院。2021年1月25日,案件經遂平縣人民法院審理,判決趙某于判決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各項損失31萬余元。判決生效后,趙某遲遲未履行義務,魏某的家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案件進入執(zhí)行程序后,執(zhí)行干警立即向被執(zhí)行人趙某送達執(zhí)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等一系列法律文書,并對其進行線上網絡查控。同時,執(zhí)行干警將趙某傳喚至法院,了解案件情況。通過實地走訪與趙某的陳述,執(zhí)行干警了解到趙某家境確實貧寒,且因前期已支付申請人治療費與喪葬費等4萬余元,一時湊不出全部賠償款,故而遲遲未履行判決義務。
了解情況后,執(zhí)行干警通過分析認為此案最好的解決辦法是進行和解,讓趙某先支付部分賠償款,剩余款項分期支付,這樣既能安撫申請人的情緒,又能緩解趙某家里的經濟壓力。于是執(zhí)行干警積極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
第一次調解由于申請人陷在失去親人的悲痛中,見到趙某后情緒特別激動,根本不同意和解,甚至一度哭嚎到整個樓層都聽到,而趙某也只強調自己沒有履行能力,并沒有不愿調解的誠意,于是此次調解只能匆匆結束。
為了盡快將雙方矛盾解決,執(zhí)行干警又積極組織了第二次調解。第二次調解,執(zhí)行干警先是對趙某釋法明理,讓其明白拒不履行判決義務的后果,并引導他體諒對方的不易。隨后又誠懇與申請人溝通,向其傳達趙某的實際情況,了解趙某情況后申請人表示:“我們也見過對方的窘迫,但我們家也急需用錢維持家庭生計,我們相信20多歲的年輕小伙能力有限的同時潛力也是無窮的,我們需要回家再商量商量。”眼見雙方態(tài)度都已有所松動,執(zhí)行干警沒有再給他們壓力,讓雙方回去再考慮一下。
過了兩天,執(zhí)行干警又組織雙方進行第三次調解,有了第二次打下的認識基礎,這一次調解順利了很多,執(zhí)行干警通過情法并用,悉心明理,終于使雙方達成共識。申請人體諒趙某的不易,主動放棄部分賠償款,而趙某也在調解當日積極聯(lián)系親友籌借6萬元一次性支付給申請人,剩余款項雙方達成和解協(xié)議。至此,這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得以圓滿和解執(zhí)行。
責任編輯: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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