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爭口氣爭和氣 上蔡仲裁調解化爭議
摘要:不管案件處于哪個環(huán)節(jié),只要有可能我院也會想盡辦法促成調解,該案仲裁員馬上聯(lián)系被申請人單位再次開展調解工作。最后,我院也將持續(xù)加強調解工作,全力提升案件調解率,不斷強化勞動仲裁化解爭議、定紛止爭的作用。
駐馬店網(wǎng)訊(記者 張學偉 通訊員 段松濤)近年來,為了更好地維護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實現(xiàn)雙贏,上蔡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在處理勞動爭議案件過程中始終秉持調解為先的理念,不斷創(chuàng)新調解方式方法,著力提升案件調解率。但在實際辦案時,有很多當事人因為爭一口氣的緣故拒絕調解,從而導致調解失敗,也使得他們后期的維權成本成倍增加。
近日,我院受理一起確認勞動關系的案件,案情比較簡單,申請人訴稱其在被申請人處工作的第八天受傷導致食指缺失一節(jié),但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也沒能提供任何有力證據(jù)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我院受理此案件后,積極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但由于雙方當事人對立情緒較大,且調解金額未能達成一致,調解以失敗而告終。
第一輪調解失敗后,我院仲裁員并未氣餒,很快組織了第二次現(xiàn)場調解,仲裁員總結上一次的經(jīng)驗,決定引導當事人計算訴訟成本,達到抵消“爭口氣”的思想誤區(qū)。首先,從法律程序開始講起,和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一起計算打官司以來所花費的時間、精力和經(jīng)濟付出,并且引導他回頭看,計算間接的經(jīng)濟損失,然而,申請人以爭口氣的理由使得第二次調解失敗。隨后,經(jīng)過仲裁庭審,我院最終裁定申請人敗訴。申請人在收到裁決書后,表達了希望仲裁院重新調解的愿望,如不能調解,其將到法院起訴。不管案件處于哪個環(huán)節(jié),只要有可能我院也會想盡辦法促成調解,該案仲裁員馬上聯(lián)系被申請人單位再次開展調解工作。最終雙方以私下達成調解協(xié)議解決了此次紛爭。
在日常辦案中,經(jīng)常存在這種為了爭一口氣,拒絕調解的當事人,但為了爭一口氣導致自己訴訟成本以及精力付出劇增,得不償失,也是仲裁、訴訟資源的浪費。故,上蔡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在此也希望大家可以不爭口氣爭和氣,理性維護自身權益。最后,我院也將持續(xù)加強調解工作,全力提升案件調解率,不斷強化勞動仲裁化解爭議、定紛止爭的作用。
責任編輯:劉銀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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