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100元“月子照”訂金 要求退款遭拒絕
摘要: 交了100元“月子照”訂金 要求退款遭拒絕消費者:這是“霸王條款”□晚報記者王永良本報訊昨日,市民楊先生撥打本報新聞熱線反映,一年前,他的妻子在
交了100元“月子照”訂金 要求退款遭拒絕
消費者:這是“霸王條款”
□晚報記者王永良
本報訊昨日,市民楊先生撥打本報新聞熱線反映,一年前,他的妻子在市樂山大道南段大風車兒童攝影店預交了100元“月子照”訂金,但由于種種原因并沒有去消費。楊先生的妻子去退款時,遭到商家拒絕。
據楊先生介紹,2017年8月22日,他的妻子在醫(yī)院生產時,一名大風車兒童攝影店的推銷員向他們推銷了一種套餐:交100元錢,可以照一套“月子照、滿月照、百天照、周歲照”兒童藝術攝影。“我和妻子認為給孩子留下一組照片挺有意義的,就交了100元的‘月子照’訂金。”楊先生說。
楊先生孩子出生后的第三天,該攝影店的工作人員給他打過一個電話,詢問什么時候去他家給孩子照相。“當時孩子生病了,我就告訴他等孩子的病好了再聯(lián)系。但之后因為忙碌我把照相這事耽誤了,攝影店的人也沒再給我打電話。”楊先生說,直到幾天前,他在整理物品時,發(fā)現(xiàn)了那張一年前的“月子照”訂金收據,才想起這件事。
楊先生告訴記者,現(xiàn)在孩子滿周歲了,再照“月子照”已無意義。8月10日上午,他來到攝影店要求對方歸還訂金,卻遭到店方的拒絕。楊先生氣憤地說:“這是明顯的‘霸王條款’!”
昨日,記者來到該攝影店,見到了店長喬女士。她向記者介紹:“我并不是不退錢給他。他當時來到店里二話沒說,就把收據摔在我的面前,要求退錢,還說我們的服務態(tài)度差,要向消協(xié)投訴等,在店里大吵大鬧。”喬女士說,當時自己說了一些氣話,向楊先生道歉。
隨后,楊先生也為他的行為向店方說了“對不起”。在記者的協(xié)調下,喬店長同意把100元“月子照”訂金退給楊先生,雙方最終握手言和。
(線索來自本報新聞熱線2830110)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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