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經濟糾紛駕車逃離 不慎軋死人獲刑
摘要: 張某與趙某夫婦發(fā)生糾紛后,趙妻兩次鉆入車底阻止其駕車離開,后張某趁對方上廁所之機匆忙倒車要走,卻沒注意車尾部的趙某,將其碾軋身亡。經查,張某還屬無照駕駛
張某與趙某夫婦發(fā)生糾紛后,趙妻兩次鉆入車底阻止其駕車離開,后張某趁對方上廁所之機匆忙倒車要走,卻沒注意車尾部的趙某,將其碾軋身亡。經查,張某還屬無照駕駛。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通州法院一審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1年2個月,同時賠償死者家屬喪葬費等經濟損失共計2.6萬余元。
無照駕駛軋死人
2015年3月11日,通州區(qū)張家灣鎮(zhèn)某村一家物流公司院內,張某與趙某夫婦二人因運貨款等問題發(fā)生糾紛。夫婦二人欲阻止張某離開。其間,趙某的妻子解某兩次在張某試圖駕駛重型貨車離開時,以鉆入張某車底的方式阻止。后趁解某離開之機,張某進入貨車并倒車試圖駛離。趙某見狀后從車尾部過來上前阻止,被貨車后輪碾軋至車底,并于當日死亡。張某當場被民警抓獲。經查,張某所持有的機動車駕駛證系偽造。檢方認為,張某疏忽大意,未觀察車周圍情況即倒車,致一人死亡,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張某承認,他第三次挪車時沒有檢查車輛的周圍和車下情況。其本人沒有考取駕駛證,在現(xiàn)場向民警出示的駕駛證系假證。
辯護律師做無罪辯護
開庭時,張某辯稱其行為不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屬于意外事件,并愿意對被害人親屬的經濟損失做出一定補償。張某的辯護律師提出,被害人死亡的后果系由被害人的間接故意行為造成,請求法院宣告張某無罪。對于民事賠償部分,律師表示僅愿意將肇事車輛作為補償給對方。
趙某的家人則要求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張某的刑事責任,并要求張某賠償喪葬費和墓地安葬費等共計12萬余元。
被告獲刑1年2個月
法院認為,張某明知持偽造駕駛證駕駛車輛系違法行為,可能會給他人生命財產帶來嚴重安全隱患;張某明知被害人趙某并未離開現(xiàn)場,可能會實施阻攔,但卻為擺脫糾纏匆忙駕車離開,未盡觀察注意義務而直接導致被害人死亡。盡管被害人阻攔張某倒車的行為對本案的發(fā)生存在一定責任,但不能據(jù)此認定被害人有放任自己死亡的主觀故意。因此,法院對于本案屬于意外事件的辯解不予采納。
被害人對于本案的發(fā)生有一定過錯,可以減輕張某的民事責任。張某無證駕駛機動車時,未盡到安全注意義務,因疏忽大意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且情節(jié)較輕。張某無犯罪記錄,且被害人對本案的發(fā)生存在一定過錯,依法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1年2個月,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喪葬費等經濟損失共計2.6萬余元。
北京晨報記者 顏斐
責任編輯:ly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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